一是聚合部门扶贫资源。采取“上级争、部门集、本级筹”的方式,整合部门扶贫资金6.5亿元,贫困村村均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二是聚合金融扶贫资源。与10家金融机构、14家市属重点国企签署了扶贫开发战略合作协议,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680万元,争取到位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等专债专贷资金27.4亿元,发放小额扶贫贷款5529万元。
三是聚合社会扶贫资源。争取到中信集团、山东省日照市、重庆市卫生计生帮扶集团、重庆市永川区等对口帮扶资金3375万元,动员区内30家民营企业筹集帮扶资金300余万元。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