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了《黔江区农家乐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对星级农家乐培育评定标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
二是将全区农家乐年度培育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形成区、乡镇两级联运机制。
三是整合区级商贸、旅游、农业、扶贫等专项资金近30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星级农家乐培育评定。
四是对当年新培育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15万。三星级及以下农家乐按每星1万元奖励。
五是将农家乐培育评定工作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对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