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环保设施建设。通过PPP模式,与市环投公司正式签订乡镇污水处理厂移交、建设、营运合同,开展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资产核算,完成移交乡镇污水处理厂9个。争取专债专贷资金2000多万元,推进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与重庆三峰集团签订工业园区固废渣场建设与固废处置协议,9月启动建设。
二是严格环境审批。截至8月底,69个新建项目获环评审批,29个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三是严格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22个、夜间施工许可证26个,完成排污权核定3家、排污权交易12家。
四是实施环保信息评价共享制度。启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环保、经济、财税、金融、工商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信贷支持、税收优惠、财政补助等挂钩。
五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1—8月,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110起、立案查处170起;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公安查处2起,实施治安拘留2人,查封1起。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