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累计投入资金5.2亿元,搬迁1.4万户4.2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900余户1.9万人。
一是统筹搬迁对象,确保贫困人口“愿意搬、搬得准”。重点搬迁居住在边远高寒山区的农村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和D级危房户。制定对25个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村组实施整体搬迁计划。目前,已有15个贫困村组整体搬迁,占搬迁计划的60%。
二是统筹规划安置,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搬得动”。统一建设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先后启动建设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94个,建成64个农民新村,集中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万人。整合各类资金2.2亿元,建成集中安置点连接路63.4公里、硬化安置区道路101.5公里、修建供水管网99.8公里、供电线路64.5公里。
三是统筹产业发展,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每年对每个集中安置点补助1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乡村旅游等各类培训2.3万人次,引导搬迁群众实现就近就业2000余人。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搬迁农户发展蚕桑3.5万亩、猕猴桃1.5万亩。
四是统筹工作力量,确保搬迁工作“搬得顺、搬得稳”。每个贫困村明确1名区级领导牵头,组建帮扶集团、驻村工作队进行精准帮扶。出台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考核办法,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