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推进医疗机构纵向合作。公立医院采取区乡一体化或医疗协作的方式,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在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分工协作、双向转诊机制。
二是完善分级诊疗联动机制。全年开展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度试点。在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间建立起协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
三是巩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居民或家庭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签约首诊医院,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等财政投入、签约居民付费分担,涉及医疗保险的服务项目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是建立完善医保配套机制。实施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制度,逐步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标准。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基本药物目录外的医保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