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互联网+”融入法治宣传,构建网络普法阵地,建立“鹅池记忆”等乡镇普法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普法教育、法律服务信息,推送法治宣传信息40余期。
二是将“互联网+”融入社区矫正,创新“脸谱识别签到”、“GPS手机定位”、“微信定位”等多种网络监管方式,破解矫正人员流动性强、居住较散等管控难题,通过网络实时动态监控,避免脱管、漏管发生。
三是将“互联网+”融入法律援助,通过官方网站和法律援助信息系统2个网络平台推送法律咨询,下放初审权限至基层司法所在线受理申请,方便群众就地申请。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