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大贷款范围。将农民工纳入扶持范围,优先扶持国家鼓励产业和重庆市重点发展产业。
二是提高贷款额度。个人上限调整为15万元,10万元按规定贴息,超出部分由区财政贴息。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上限调整为1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上限调整为每人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是提高担保额度。个人担保人单笔担保额度提高到15万元。鼓励各承贷银行探索按职务职级分层确定个人担保额度及“三权抵押”、其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无抵押担保等。
四是放宽贷款次数。个体经营者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6,在贷款年度不间断的基础上允许二次贷款,累计期限不超过4年。新吸纳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结清贷款后,在贷款年度不间断的前提下,允许多次贷款。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