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医疗救助基金。每年安排不少于400万元,作为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基金,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因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较重的专项救助基金,并出台了管理办法。
二是明确救助对象范围。该项基金的救助对象为扶贫主管部门确认、且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使用范围为经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扶贫医疗救助、政策性商业保险支付后,在个人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内,仍自负较重部分进行医疗救助。
三是分段确定救助标准。救助标准实行分段计算,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上及5万元以下的部分,按70%救助;5万元以上及10万元以下部分按 80%救助;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0%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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