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重庆市政府网】黔江区设立医疗救助基金防止“因病返贫”

2016-01-22 11:52:46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作者:SystemMaster

一是设立医疗救助基金。每年安排不少于400万元,作为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基金,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因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较重的专项救助基金,并出台了管理办法。

二是明确救助对象范围。该项基金的救助对象为扶贫主管部门确认、且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使用范围为经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扶贫医疗救助、政策性商业保险支付后,在个人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内,仍自负较重部分进行医疗救助。

三是分段确定救助标准。救助标准实行分段计算,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上及5万元以下的部分,按70%救助;5万元以上及10万元以下部分按 80%救助;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0%救助。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颜劲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