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护子溪上演了一场暖心的野生动物救助行动。4月21日,永兴派出所接到永兴镇政府通报,一头野生毛冠鹿被洪水冲到辖区护子溪中,陷入困境亟待救助。接到消息后,永兴派出所值班副所长邓海林和同事迅速响应,立即携带救助工具赶赴现场处置。
邓海林抵达现场时,护子溪周边已聚集不少围观群众,一头野生鹿正孤零零地站在溪水中,神情紧张、行动迟缓,始终不愿移动。为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在区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的指导下,邓海林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到场,经鉴定确认,该野生鹿为毛冠鹿,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其生命安全和栖息环境受到法律保护。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邓海林与永兴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快速商议,制定了周密的救助方案。一方面,民警分组对围观群众进行劝导,提醒大家保持安全距离,切勿靠近惊扰毛冠鹿;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搭建临时救助通道,小心翼翼地引导毛冠鹿向岸边移动,全程动作轻柔,最大限度避免对其造成惊扰。
经过两个小时的协同奋战,工作人员成功将毛冠鹿引导至岸边水田中并安全捕获。随后,邓海林与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对毛冠鹿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身体无任何受伤痕迹,精神状态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为让毛冠鹿尽快回归自然家园,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随即驱车将其送往永兴镇大圆洞林区进行野外放生。看着毛冠鹿顺利跑进山林,在场所有参与救助的人员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此次毛冠鹿救助行动,充分彰显了公安民警、政府部门的责任担当,以及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力量。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精灵,更是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伤害、惊扰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若发现受困、受伤的野生动物,切勿擅自靠近、捕捉、投喂或私自收留,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联系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置。请广大群众自觉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江津区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