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们这里好像有人在河里进行非法捕捞,你们快去看看……”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李河派出所接到群众的举报称,在李河镇天地村的长江二级支流堰塘沟河内疑似有人正在进行非法捕捞活动,请民警前往现场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事发水域。果不其然,光天化日之下,3名男子正在河里大张旗鼓地进行非法捕捞。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迅速将其控制住。当场查获渔网2副、渔获物24尾,其中火烧板22尾、桃花板2尾,且收缴的作案工具为“巴网”,属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渔具。
“就不该动这个歪心思,没想到我们撒下的是‘渔网’,落入的却是‘法网’……”随后,3名犯罪嫌疑人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讯问。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捕捞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交代,他们3个本是亲戚关系,就在案发前的头一天晚上,闲来无事的3人聚餐时在席间提议去河里捕鱼回来解解馋。对于这个提议,大家既然一拍即合,当即决定次日就“动手”。没想到第二天,鱼还没吃到,就被警察抓了个现行。
目前,这3名犯罪嫌疑人因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万州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相关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公安机关始终对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呼吁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文/余安 图/万州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