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渝派”精品公益广告,近日,重庆市广播电视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24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通知”。
《通知》中说明重庆市内有关部门、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个人均可按要求进行申报。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广电视听协会的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入选项目最高可获扶持资金30000元,对评定为“优秀组织机构”的单位,将颁发荣誉奖牌。
附《通知》全文: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关于申报2024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
扶持项目的通知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广电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广电行政部门,各区县融媒体中心,各社会影视制作机构和市内高校,有关单位:
2024年,全市各级广电视听制作播出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中央重大部署和广电总局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出了一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取得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渝派”精品公益广告,现将2024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4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优秀组织机构”四类。其中,“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各设四个等次:一类作品各1件,二类作品各2件,三类作品各3件,优秀作品各5件;优秀传播机构2个,优秀组织机构5个。
二、创作主题
(一)聚焦重大主题宣传。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面深化改革、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等重大主题,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部署,鼓励创作反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二)聚焦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个区”,把握“聚力打造十二项标志性成果”系统部署,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以数字重庆建设引领全面深化改革、以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市、打造新时代市域党建新高地等题材,鼓励创作全面充分展示我市持续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改革成果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三)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鼓励创作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宣扬廉洁文化、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扫黄打非”、知识产权保护、敬老养老助老、助残、女性、未成年人保护、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生物多样性、防艾、税收、禁烟、应急救援、反诈、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家教家风、见义勇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退役军人风采、生态环境保护等题材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三、申报主体
(一)重庆市内有关部门、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个人制作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可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或“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
(二)重庆市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可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三)重庆市内各区县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申请“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须为原创,应在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创作完成(已获“新气象·新作为”2024年西部陆海新通道视听公益广告大赛扶持的作品本次不再申报)。按要求准确填报《2024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要求准确填报《2024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传播机构申报表》(附件2)。
(三)申请“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3年以来积极组织本辖区播出机构、相关单位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引导、作品征集、初审、报送、集中展播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按要求准确填报《2024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组织机构申报表》(附件3)。
(四)如为个人报送作品,在《2024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推荐表》“制作机构”一栏中填写“个人”(同时需填写身份证号),仅限本市户籍,报送作品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一)各区县(自治县)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社会影视制作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广电局统一申报;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所属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广告公司或个人,向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统一申报。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广电局和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初步审核后,于2024年10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广电视听协会。
(三)市内高校及个人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扶持项目申请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广电视听协会。
六、扶持项目资金分配
(一)电视类
一类:1个,每个扶持资金30000元+荣誉证书;
二类:2个,每个扶持资金20000元+荣誉证书;
三类:3个,每个扶持资金10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类:5个,每个扶持资金5000元+荣誉证书。
(二)广播类
一类:1个,每个扶持资金5000元+荣誉证书;
二类:2个,每个扶持资金3000元+荣誉证书;
三类:3个,每个扶持资金2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类:5个,每个扶持资金1000元+荣誉证书。
(三)传播机构类
依托国家广电总局“中国视听大数据”对全市播出机构公益广告传播效力开展评估,对前两名优秀传播机构进行扶持,每个扶持资金30000元+荣誉奖牌。
(三)组织机构类
对评定为“优秀组织机构”的单位,颁发荣誉奖牌。
七、作品标准及报送要求
(一)作品时长要求。为保证作品具有较强的电视适播性,本次征集的作品时长标准以60秒、45秒,30秒为宜,作品单条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条。
(二)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作品。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
2.电视作品。高清晰度视频,MP4格式,H.264或MPEG2编码,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鼓励制播4K超高清作品,MP4格式,H.265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
(三)报送方式及时限。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须按相应要求填写完整并审核盖章)、电子版申请表及申报作品各1份(刻录光盘或U盘存储),于2024年10月25日24:00前报送至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20号文华天成大厦4楼428市广电和网络视听协会(收件人:刘欣,联系电话:15883711920)。
附件:1.2024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申报表
2.2024年度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传播机构申报表
3.2024年度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组织机构申报表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