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对酒驾醉驾行为坚持高压态势进行严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近日,黔江公安曝光2例典型案例,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意识。
其中一个案例中,王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2轮摩托车行驶至省道525线70公里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王某某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针对王某某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500元的处罚。
另一个案例中,张某驾驶渝HXXXX5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国道319线2123公里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张某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张某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黔江警方提醒:酒驾醉驾危害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