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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半个立法权”到跨省际协同立法——地方立法中重庆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2024-09-18 09:43:34  来源:重庆日报

  沉浸式驻场演出《醉人的川剧》,圈粉大批游客;川剧《江姐》在北京梅兰芳大剧院连演两场,观众场场爆满;重庆直辖后的第二届川剧学员班开设……连日来,重庆川剧界不断传来好消息。

  川剧活起来、亮起来的背后,与今年9月1日起在川渝两地同步施行的《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密切相关。作为川渝协同立法项目,川剧保护传承立法是全国文化领域开展跨省协同立法的首次探索。

  从成为计划单列市拥有“半个立法权”,到直辖后“重新起步”初步建成地方立法体系,再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开展“小快灵”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区域协同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率先”“首部”等高频词凸显了重庆地方立法中的首创性、标志性,这些立法成果为重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全国率先出台暂行规定

  为行政诉讼提供法治保障

  针对电动车换电柜安全问题加强立法研究;加强开发区条例等的立法调研……今年5月公开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显示,2024年重庆将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前瞻性立法研究,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等开展创制性立法。

  按照有关规划,本届人大常委会既坚持急用先行,又着眼长远谋划,共安排立法项目116个,包括数字经济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学前教育、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

  重庆立法工作的初始要回溯到1980年,原四川省重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新成立的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常委会会议,各项相关工作随之在摸索中起步。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作了修改,像重庆这样“较大的市”,可以拟定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即“半个立法权”;1987年,重庆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重庆市行政诉讼暂行规定》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这是重庆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民告官”地方性法规。直到1990年《行政诉讼法》开始正式实施,《重庆市行政诉讼暂行规定》才废除。

  1997年,重庆设立直辖市,拥有了完整的地方立法权。面对地方立法“重新起步”的实情,市人大常委会确立“移植与制定并重、急需先立”的立法思路,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从享有不完全的地方立法权到“重新起步”,用10年时间初步建成地方立法体系,努力追赶实现与兄弟省市的立法工作同步。

  “小切口”立法、创制性立法

  开全国先河显重庆特色

  前不久,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初次审议。这是全国首部工业设计领域地方立法,旨在助力重庆建设国家工业设计示范城市和“设计之都”。

  重庆直辖以来,这样的创制性立法还有很多。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委托西南政法大学起草《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草案)》,开创了我国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委托专业院校起草法规的先河;2001年,委托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起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开创律师事务所受托起草法规草案先河;2016年5月,制定《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成为我国首部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

  一次次“开全国先河”,既是创制性立法的重庆实践,也是在国家立法关注普遍性问题基础上,立足地方实际解决重庆具体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铿锵有力。重庆地方立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效稳步提升,一些具有创新引领意义的做法和亮点被全国推广。

  加快川渝协同立法

  助力双城经济圈建设

  今年7月29日和31日,川渝协同立法项目——《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先后经四川、重庆两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意味着川渝高竹新区这一全国首个跨省域共建新区,取得了行政主体资格和相应行政管理权限。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围绕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我市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及时出台《川渝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协同立法工作办法》,明确专班推进立法、日常沟通联络、联合实地调研、立法计划编制情况适时通报等工作机制,为协同立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2021年以来,川渝两地先后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铁路安全管理、川剧保护传承、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等开展协同立法。当前,两地正在围绕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等协同立法项目,面向社会征求建议。此外,我市还与湖北省启动渝鄂协同立法,将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列为今年的审议项目。

  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让立法体现更多民意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经常停到机动车停车场,建议将非机动车纳入条例适用范围。”“新能源车越来越多,在建停车场应当合理划定电动车泊位、设置充电桩。”8月的重庆暑热正盛,歌乐山脚下的沙坪坝区光荣坡社区一处防空洞内很是热闹。

  为有效收集群众心声,沙坪坝区中心湾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来到防空洞纳凉点,在这里围绕重庆停车管理立法开展意见征询。现场,立法信息员和纳凉群众边喝茶边就条例草案展开讨论。当天,立法信息员共收集到93条建议,汇总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有益实践。2020年5月以来,我市先后布局两批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先后针对40余部法规草案汇总群众“原汁原味”立法建议2000余条,使我市立法工作从过去“听部门意见多”向“多听群众意见”转变。

  为积极推进立法计划有序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还启动了数字立法应用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立法全生命周期闭环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常态化工作指导。

  一次次创新突破,彰显重庆地方立法的与时俱进,一部部良法问世,更好地实现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我市地方立法将继续乘风破浪,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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