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马武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河沟里非法电鱼,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禁用渔具5副、渔获物2斤。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为满足自己一时口腹之欲,遂在马武河河段(属于长江禁渔范围内的河流)附近使用电鱼设备电鱼,破坏鱼类资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经询问,朱某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提醒:电鱼是使用电力击杀或击晕渔获物进行捕捞,该行为属掠夺式捕捞方式,不仅会对渔业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还会威胁到水生生物种群繁衍和水域生态平衡,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捕捞方法之一。(文/余安 图/石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