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在重庆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总队的指导下,合川区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持续发力,严厉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并于近日成功移送起诉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
前不久,合川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接到辖区居民贾某报案,称在2014年左右,一名在当地较有名气的女子姚某以修建工程和投资酒楼为名向其借款近20万元,并承诺按月支付2%-3%的利息。然而,到期后姚某却以各种借口拒绝偿还本金及利息。此后,合川警方陆续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姚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接报后,合川区公安局迅速部署警力开展深入调查。民警根据大量事实和证据得知,在2010年至201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姚某利用其在龙市镇商圈的知名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便以工程建设项目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公开宣传并承诺给予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回报,非法吸收了当地数十名群众的存款。截至案发,姚某在近5年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500余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40余名。
姚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行为。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且姚某所拥有的房产已抵押给债权人,待债权人确权后即可进行债务偿还。
合川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坚决抵制高息集资的诱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对所谓的“高额回报”“快速致富”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同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贷款、非法融资、非法理财和非法集资广告的陷阱,避免受骗上当。(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