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同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积极性,强化打击、防范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两江新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非法串联和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举报利用LED等户外显示屏宣扬邪教教义、传播邪教内容的线索
(五)举报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举报线下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刊物、音像资料、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线索
(七)举报其他与邪教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属地派出所报警电话
鸳鸯派出所67461087
人和派出所67641545
天宫殿派出所67647911
翠云派出所60360068
大竹林派出所67686116
礼嘉派出所67390116
北站派出所67686278
康美派出所63415110
金山派出所63423110
(二)口头举报直接到两江新区公安分局或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
三、奖励措施
(一)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200元至1000元奖励
(二)匿名举报、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不予奖励
(三)一人多处举报,经核查只认定一处给予奖励
(四)多人共同举报的,按照举报人数平均分配奖金
(五)多人分别举报的,根据提供线索价值和举报时间顺序分配奖金
(六)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举报前投案自首的,不予奖励
(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侦查、审查、审判过程中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不予奖励
(八)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被查处的,不予奖励
(九)承担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的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不适用奖励措施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需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时注意方式方法和自身安全,留存好资料和证据,以便事后核实、兑现奖励
(二)接报单位及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共重庆两江新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