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清明节假日期间,交通执法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当班执法人员吴明江、王宏在接到支队指挥中心通知“渝蓉高速璧山收费站有货车涉嫌超限运输”后,立即赶赴现场查看。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货车实际装载的物品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符。执法人员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将面临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就在执法人员固定现场证据,制作现场笔录期间,该车驾驶员在行驶证中夹带着四百元的现金,希望执法人员能够通融放行。
执法人员对此行为当即表示严词拒绝,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危害性进行宣传,同时对其想通过贿赂执法人员逃避处罚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当事人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现场完成了该案件的后续处理和罚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