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大渡口交巡警提醒:轻微事故线上快处 安全省心路不添堵

2024-03-18 11:38:00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日前,重庆大渡口西城大道鱼洞大桥北桥头附近发生一起两车轻微剐蹭事故,两名驾驶员把车停在路中间“理论”,导致该路段拥堵长达两公里。大渡口交巡警到达现场后,快速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引导事故车辆移动到不影响交通的路段,指挥其他车辆有序通过,该路段快速恢复正常通行。随后,民警给双方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之规定,对双方驾驶员给予了处罚。

什么是“轻微交通事故”?“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大渡口交巡警介绍,轻微交通事故有快处快撤“四步法”:

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拍照,前方、后方、侧方、接触部位,需四张以上照片。

二、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或者互验、互拍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保险单,互留联系方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

三、通过保险公司的APP在线理赔,或者按约定时间到定损理赔服务网点办理理赔。

四、如果需要进一步确定事故责任,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系统上传事故信息,在线快速处理。

大渡口交巡警提醒,如有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这6类情况,需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余安)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