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新春越来越近,过节的氛围也越来越浓,但家住万州区高梁镇天鹅新村的唐先生却有点郁闷。原来,前两天他停在楼下刚买没多久的摩托车,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起火,导致摩托车前部仪表盘完全损毁。
1月4日当天上午接警后,万州区公安局高梁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经仔细询问周边居民,以及查看监控,终于发现了起火原因。原来是楼上有人点燃烟花类鞭炮往下扔,鞭炮爆炸点燃了摩托车,所幸发现得及时,火灾被及时扑灭。唐先生看到视频后也是一阵后怕,摩托车旁边还堆放了大量木材,要是摩托车继续燃烧,或者烟花直接丢进木材堆里,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根据现场和监控情况的综合判断,很快,民警就找到了事件的“始作俑者”。刚上初一的小牟向民警和唐先生陈述,原来他今天到天鹅新村走亲戚,想着新年喜庆,就在楼上阳台点燃随身携带的“彩菊烟花”往楼下扔,其中1个不偏不倚刚好扔在楼下停放的摩托车仪表盘上,烟花在旋转过程中释放大量热量,导致唐先生的摩托车起火燃烧受损。
弄清事由后,高梁派出所民警严肃地对小牟及其家长进行批评教育。虽然农村区域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燃放一定要选择安全区域,大人也要在旁边做好监管。万幸的是火灾及时得到扑灭,烟花也没有落到旁边的木材堆里,否则引发大火,后果难料。
最终,经民警调解,当事双方就摩托车的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警方提醒:类似“彩菊烟花”的玩具类烟花爆竹产品,一经点燃就可在地上旋转,并释放大量热量,如果防范不到位,或者旁边有易燃物,极易引发起火。市民在燃放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选择非禁燃区域的空旷地带,同时加强未成年人使用的教育监管,谨防引发火灾和人员受伤。(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