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名男子为饱口腹之欲,在凌晨夜色掩映下偷偷用电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被重庆江津警方依法查处。
按照重庆市公安局“百日防控办”统一部署,江津警方积极开展巡逻工作,当日凌晨,民警巡逻至长江干流珞璜、巴南交界河段时,发现几个行迹可疑的人影,疑似在进行非法捕捞。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确为3名男子在用电打鱼,民警当场抓获1人,另外2人趁夜色逃窜。当日上午,两名男子在警方的压力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涉嫌非法捕捞的男子指认现场
经查,3名男子商量一起到长江捕鱼,于是来到长江干流珞璜、巴南交界河段进行电捕鱼。截至被抓获时,3人捕获鲫鱼、草鱼、参子鱼等共16尾,总重3500余克。
3名男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3人被江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津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纵深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为了一时口腹之欲铤而走险,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惩罚。(文/余安 图/江津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