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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撞上≠无责任 大渡口公安提醒:“无接触”也要负责任

2023-12-15 16:03:44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开车时明明没有撞到人或车,结果却还需要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像这类没有发生物理碰撞的事故,有个专业的名字叫“非接触性交通事故”。

12月初,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大渡口区钢铁路钢花路支路路口一辆摩托车发生侧翻,有人员受伤。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并进一步了解情况。

经了解,事发时史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该路口时突然变更车道,而后方的摩托车驾驶人李某受惊吓紧急刹车侧翻,导致李某车辆、衣物和手机受损,李某本人受伤。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事发时李某的车辆离史某的车辆还有一段距离,两车并没有发生碰撞,但小轿车驾驶人史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因此民警判定史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大渡口公安提醒:非接触事故常常是由违停、乱开远光灯、强行变道、未礼让等违法行为引起,遇到这些情况,司机们提高警惕、小心驾驶,以免发生此类事故。(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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