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扎实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近日,及时查处一起“失驾”再驾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当日8时许,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二勤务大队民警在铜梁区中南路与中兴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缓缓驶来,似乎有意躲避民警,民警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检查,驾驶人胡某某神情紧张,说话吞吞吐吐,并且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察觉到胡某某的异样,于是对其进行了信息查询,结果发现其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且该摩托车逾期未检验。
经查,2019年2月,胡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被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查获,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此,驾驶人胡某某承认了其交通违法事实,表示知道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不能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但仍抱有侥幸心理,心想时间比较早,不会遇到民警检查,结果驾车上班的路上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对驾驶人胡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失驾”再驾与摩托车逾期未检验的风险隐患及严重后果,告知其切勿图一时方便而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胡某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不会再犯。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胡某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记1分,罚款600元的处罚。
铜梁公安提醒:“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失驾”人员虽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但已无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在依法重新取得驾驶证之前,严禁驾驶机动车。请广大驾驶人知法守法,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文/余安 图/铜梁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