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铜梁大队查处一名超速驾驶的男子,民警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该男子还是无证驾驶。
当天,高速公路第五支队铜梁大队在进城铜梁服务区开展超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在某路段超速行驶:该路段限速100km/h,该车车速为137km/h,属于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交通违法行为,遂将该车拦入服务区进行检查。
当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刘某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时,他神色慌张、眼神躲闪,支支吾吾地小声表示没有驾驶证。经询问,刘某今年刚满19岁,目前的确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要求刘某下车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询问,由民警帮其将车驾驶到大队,并提醒其通知有合规驾驶证的亲戚或者朋友来取车。
经核查,驾驶员刘某正处于考驾驶证期间,自认为技术已经过关,便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去找朋友聚会,没想到被民警查获。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解了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的危害性。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十分懊悔,表示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民警的处罚。
最终,民警依法对刘某超速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文/余安 图/铜梁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