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接友邻大队通报,在S55潼荣高速公路卧佛收费站,一辆冀字头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5吨,在重庆境内的行驶轨迹与所出示的《超限运输车辆运输证》不符,其行驶路线是从四川进入重庆境内。
二大队执法人员立即根据川渝两地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四川省交通执法第三支队十三大队对该车四川境内的通行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该车装载挖掘机一台于甘肃柳园收费站上道进入高速路网,经四川遂宁到达重庆市潼南区卧佛收费站。该车办理了甘肃入口和重庆出口两个省内的《超限运输车辆运输证》,但未办理四川境内以及川渝交界至重庆双江枢纽段的运输许可证件。
在证据事实面前,驾驶员马某悔道:“办理《超限运输车辆运输证》需要时间,因急于送货,心想入口和出口收费站都办有证件,中间这段路程不办证应该也不会被发现,没想到你们这都能查到。以后我再也不敢了”。
最后,川渝两地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对该大件运输车辆(重量超限)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承运人马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细致的普法宣传。(通讯员:郭奇、谢功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