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八大队执法人员在潼南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查处到一起未取得许可违规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案件,该车驾驶员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个人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在完成对驾驶员的调查了解后,发现该车属于四川遂宁滴滴平台管理。
为进一步深入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川渝两地运输秩序,大队借助前期搭建的川渝执法协作机制与信息交流平台,和四川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二大队开展联合调查,通过四川交通执法系统获取该滴滴平台公司信息,并于10月30日,双方交通执法联合前往成都市滴滴平台公司进行带案走访,就案件信息进行通报,了解企业派单机制,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要求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平台监管,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禁止向不合法不合规的车辆派单,切实维护交通运输秩序,营造良好的川渝两地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