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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匝道卖香菌,执法人员及时制止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023-10-31 08:50:50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近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G65包茂高速公路雅江收费站外匝道处有村民擅自摆摊设点卖香菌,这不仅影响公路的安全畅通,也给摊贩自身安全带来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制止。

村民告诉执法人员:“这些香菌都是他们自己上山采的,因为高速路边人多且好卖,所以都拿到这里来卖了。”执法人员告诉他们这样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很危险。并通过劝导告诫、释法说理的方式向他们宣传公路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他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还结合类似案例造成的危害后果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通过“法理情”相融的说理式执法,村民们充分认识到在此摆摊设点售卖香菌是违法的,不仅侵害公路路产路权,还对通行车辆及自身安全造成安全隐患,表示今后再也不到路边摆摊售卖,并配合执法人员立即消除了违法行为。

为防范沿线村民再次到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售卖物品,执法人员来到当地村委会通报了村民擅自摆摊设点卖香菌的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法规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村委会表示将积极配合大队后期普法宣传工作,利用村委会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法律条款,积极配合大队开展走村入户宣传活动,让沿线村民知法、懂法、守法,从根本上制止村民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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