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一名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感到自己“很无辜”,只是喝了点药酒,却被交巡警查出酒驾,还要受到严厉的处罚。10月24日晚上,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青龙中队民警在城区路段设卡夜查,拦下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有酒驾嫌疑。
经呼气酒精测试,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听说自己要被处罚,陈某连忙告诉民警自己不是酒后驾驶,只是午觉起来喝了2两药酒,“难道喝了药酒以后也不能开车吗?”一番发问让民警哭笑不得。
针对陈某认为“药酒不是酒,喝点不是大问题”的错误观念,民警耐心作出解释:“不光是喝白酒、啤酒等酒类不能开车,喝药酒、含酒精饮料也不能开车,否则就是酒后驾驶。因为药酒也含有一定的酒精浓度,当驾车者血液中酒精度达到法定禁止数值时,同属酒驾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陈某本人表示将谨遵民警的告诫,以后会注意在开车前不喝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
交巡警提醒:不管通过任何形式、何种途径将酒精摄入体内,只要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的标准,交管部门就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