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意识,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近日,奉节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加大警力投入和查处力度,在辖区内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中,县交巡警大队根据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出行规律和特点,在夔州路、海城路、少陵路等重点路段,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的方式,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涉牌涉证、无保险、超员、逆行、乱停乱放、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加装遮阳伞、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在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还对违法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据不完全统计,在专项整治中,县交巡警大队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50余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守法率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下一步,县交巡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力消除涉摩事故隐患,为群众安全畅通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此,县公安交巡警温馨提示:
两轮摩托车:不加伞、不乱停、有牌证、投保险、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电动自行车:不加伞、不乱停、不违法载人、有牌证、投保险、戴头盔、靠右行。
三轮摩托车:不乱停、不违法载人、有牌证、投保险、靠右行。
(来源:奉节县交巡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