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收到游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报告,结果为136.1 mg/100ml,已经远远超过醉驾标准,游某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当时与之同乘一车的张某某也因阻碍民警执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8月25日凌晨1时37分,日月光车库新民街出口附近,解放碑大队教导员张茂邦刚结束执勤,驾警车准备返回队部,车上的警灯仍在闪烁,此时一辆黑色小车从车库缓缓驶出。对方在看见警车后,悄悄将车停在警车后面,车内驾驶人游某某与同乘男子张某某一起下车,迅速往车尾方向走去。
两人不同寻常的行为十分可疑,敏锐的张茂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游某某在与民警对视后神色异常慌张,民警走近后更是发现其身上酒气浓郁。就在民警准备盘问游某某时,同样满身酒气的同乘男子张某某上前与民警拉扯、争执,试图阻拦民警控制酒驾嫌疑人。张茂邦一边用力甩开阻拦,追击嫌疑人,一边紧急呼叫警力支援。
游某某趁机逃跑,民警立即上前追截,此时张某某继续不断拉扯并环抱民警,阻挠执法。在全力挣脱后,民警继续对游某某展开追截,恰逢大队骁骑队员杜小峰下班后从便利店购物出来,看见当前一幕,马上扔下手上物品将游某某熊抱拦下。
随后,支援警力赶到,将驾驶人游某某、阻扰民警执法的同乘男子张某某双双控制住。在呼气式酒精测试中,游某某结果为117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测。
据了解,游某某当晚和朋友聚餐喝酒,随后心怀侥幸准备驾车送朋友回家,不料刚从车库出来就看到路边的警车和民警,游某某自觉心虚,便企图弃车“偷溜”。
近日,游某某血检报告结果为136.1 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另外张某某也将因阻碍民警执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