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白市驿派出所出警民警带回1只“落难”鸟类,小家伙睁着大大的眼睛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一动不动,甚是可爱。
▲ “落难”的草鸮
原来,白市驿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报警,称在路边发现1只疑似受伤的小动物,请求民警帮助。值班民警立即驾车赶到现场,映入眼帘的是1只眼睛又大又圆的鸟类,它嘴尖,面盘呈心脏形,身上飞羽黑白棕相间,看起来精神状态良好。民警担心它可能受伤,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事先准备的纸箱里。
随后,民警将其交给白市驿镇农业服务中心,经工作人员与动物园联系确认,该鸟类系草鸮,别名猴面鹰、猴子鹰、白胸草鸮,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以鼠类为食,也捕食鸟类、爬行类、昆虫等,一般栖息于山地、丘陵和居民区附近的林地、灌木丛。
▲ 民警将草鸮交给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草鸮看上去有点精神沉郁,他们将立即把它送往杨家坪动物园,让它得到更加专业的照顾。
同日傍晚18时许,虎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建新村附近河边看到1只受伤的白鹭,请求民警救助。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只见这只白鹭躺在河边的泥潭上,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但无法正常飞行。随后,民警小心将其捡起来带回派出所妥善保护。
▲ 民警将白鹭送往杨家坪动物园
来到派出所的小家伙还是不能动弹,民警很快便将受伤的白鹭送到杨家坪动物园,与动物园工作人员进行救助交接。工作人员称白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民警及时将白鹭保护好并第一时间送来专业机构开展救助的行为表示由衷感谢。
民警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如遇受伤、受困、迷路的野生保护动物,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请及时与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联系,私自饲养、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文/曾文 图/高新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