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针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专利成果设立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并明确应合理确定专利公开实施的方式和费用标准,以唤醒“沉睡”专利。
专利公开实施有利于推动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让更多专利走出实验室,加快进入实际应用阶段。条例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项目所形成的专利成果,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享有专利权的,自授权公告之日起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且发明人、设计人也未申请实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应当将其纳入公开实施清单。对纳入公开实施清单的专利,有意愿实施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符合专利公开实施的方式和费用标准的,即可实施。
2022年12月16日,在重庆市永川区新领先(重庆)生物医药一体化研发服务基地,研发人员在合成工艺实验室观察合成反应的现象变化。新华社记者黄伟 摄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制度设计以实现专利价值、促进知识共享、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益为导向,有助于盘活存量专利资源,提升转化运用效率,促进专利技术转化成现实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接下来,重庆市专利管理部门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快制定专利公开实施的具体办法。(记者周闻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