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经营行为,为游泳爱好者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近日,县文化执法支队对全县游泳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围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救生员公示及配备、救生员在岗状态、警示标识设置等内容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游泳场所9家次,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场所经营业主限期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
县文化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督促规范辖区内游泳经营场所管理,确保全县体育市场安全、健康、有序运营。
(来源:县文化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