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了!如果不是你们连续几天的努力调解,我们的矛盾就无法化解,也没法安心经营公司。”近日,合伙经营公司的张先生和陈先生在民警的调解下,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握手言和。
原来就在两天前,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蒲吕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先生报警,称其和朋友陈先生因合伙经营鱼塘的股权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希望民警参与调解。
经了解,2018年,张先生和陈先生合伙承包了位于铜梁区蒲吕街道平安村的一个鱼塘,并注册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2022年,张先生因其他事务疏于经营公司,期间,公司都是由陈先生一手打理。今年6月,张先生回归公司经营后,与陈先生因股份问题产生分歧,陈先生认为张先生不在公司期间,鱼塘都是自己一人经营,张先生未尽到经营义务,而鱼塘1年来的费用也是自己在支付,理应持有公司更多股份。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警将双方当事人邀请至蒲吕派出所进行调解。民警由情入理,以理释法,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自我反省。接下来的几天,民警始终坚持合法、合理、合情的调解原则,一方面对张先生和陈先生进行法治教育,并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就双方股份问题做了详细解释;另一方面又对张先生和陈先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思想工作。
经过民警连续几天的多次耐心调解,张先生和陈先生最终达成和解,商定出互相认可的股份占比。在民警的见证下,两人冰释前嫌,签下调解协议书。(文/曾文 图/铜梁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