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个驾驶员都必须遵守的安全底线。然而,还是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甚至妄图冲卡逃窜。近日,江津警方在开展酒驾整治时,便查获了这样一位目无法纪、胆大妄为的驾驶员。
3月14日,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夏坝大队民警在江津区贾嗣镇贾百路路段开展午间酒驾整治。13时42分,一辆黑色轿车逆向驶入检查点。民警见状,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然而该车并没有减速,反而径直冲向民警。幸好民警反应迅速,一个侧身及时躲闪。该车最终撞到了民警手中的盾牌,继续加大油门冲卡逃离。
民警立即驾车追踪,很快锁定了该车驾驶员熊某,并在冲卡车辆驾驶室将熊某控制抓获。此时,熊某满身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熊某的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随后,民警将熊某带至医院提取静脉血液。
3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显示,熊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74.4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熊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津公安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冲卡、逃跑等各类企图逃避、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属于阻碍执法,情节严重的涉嫌妨害公务罪。请广大市民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