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2月24日,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和文昌镇执法人员40余人对文昌镇城郊村4户居民未经规划审批的违法建设进行了依法拆除。据悉,今年以来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拆除违法建设10户500余平方米。
此次被依法拆除的违法搭建彩钢棚共计251平方米,均由文昌镇城郊村4户居民在未经规划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门前公共区域搭建。该四户违建严重影响城市补短板工程实施,影响城市品质提升,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将其列为拆除对象。2022年12月29日,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经现场勘验、拍照取证,当场向当事人及家人宣讲了政策法规,讲明了违法搭建的危害,并分别发出了责令自行拆除、恢复原貌违法行为通知书。2022年12月30日,梓潼县自然资源局作出未经规划审批的违法认定书。4户违法搭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023年2月10日,经过多次政策法规宣讲,4户违建业主认识到违法搭建的危害性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愿意配合执法人员对违法搭建彩钢棚整改拆除。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文昌镇城郊村4户居民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助拆。
(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先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