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司法所昨天成功调解了一起借贷纠纷,想请你们法庭做司法确认。”10月31日一大早,铜梁区安居司法所所长范文军就给铜梁区人民法院安居人民法庭打去了电话。
“好的,请准备好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材料、人民调解协议书,以及司法确认申请书到法庭办理。”
“今年我们已经对8起成功调解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方式,使得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确保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范文军说。
就协议内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将纠纷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这是安居司法所提升调解成功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的一个缩影。
为了加强沟通和及时了解各村、社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安居司法所定期组织各村社区调委会和司法工作人员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进行调解员培训、学习业务知识、交流工作情况,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阵地。
目前,安居各村社共有95名人民调解员。在安居司法所的建议下,安居镇还聘请了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或者在乡亲中有威望的老乡贤作为专职调解员。他们发挥地熟人熟的优势,听牢骚、拉家常,让群众“找说法”有去处,用管用有效的“土办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金牌调解员”则“锁定”基层干部,让“关键少数”直面群众“急难愁盼”,发挥攻坚克难的关键作用。
五年前,安居镇紫极村有两个村组的55亩地,流转给了一位外地业主开展养殖。一年后又转租给本地村民王某峰。但是两年后,因为经营不善,王某峰也停止了养殖。这下村民们不干了,纷纷找到镇司法所,要求给他们主持公道。
“我们响应号召流转土地,本来也指望着增加收入,现在搞得损失这么大。”村民李某学找到人民调解员、村党支部书记周汙唉声叹气。
原来,不仅那位外地业主没有付清流转费用,王某峰应该承担的流转费也只支付了一部分。
“放心,我们一定把事情调解好,把双方的损失都减少到最低。”镇村两级调解员经过耐心细致的调查,了解到群众最大的诉求是尽快把土地再次利用起来以免闲置。通过查账,调解员们发现前业主承包土地时支付了一笔押金,可以还清所欠下的一部分流转费。
在安居司法所的主持下,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双方解除了流转合同,保证金作为租金支付给村民。同时,调解员们还化身“招商专员”,多方途径联系打听,准备引入具有实力的业主再次把土地利用起来。
经过甄选,一家从事中高端生态鱼虾养殖的业主正式入驻紫极村,以“以租代管”的模式,把群众流转的土地再次利用起来养殖基围虾。业主不但提供了保证金,还支付了两年的流转金。曾经一个让镇村干部头疼的问题最终取得了皆大欢喜的结局。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依法依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纪律和纠纷排查制度,做到调解到位、落实到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目标,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全镇和谐稳定打造坚实的基础。”范文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