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

新晃:“三项机制”并行 护航乡村振兴

2022-08-31 09:21: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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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晃县纪委监委坚持从制度机制创新入手,探索建立“红黄牌”、“监督日”和“一函四联”三项机制,全力护航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监督检查13轮次,立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追缴资金32.5万元。

“红黄牌”机制“盯人”,拧紧乡村振兴责任发条。出台《新晃县“领着学、带着干、逼着办”预警问责制度实施办法》,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预警管理内容,对乡村振兴领域工作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的干部实行黄牌、红牌预警管理:累计3张黄牌记1张红牌;累计1张红牌,按程序给予诫勉处理;累计2张红牌,视情况按程序给予停职检查、调整岗位或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累计3张及以上红牌的,按程序给予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通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工作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进行记牌,上紧责任“发条”,有力保障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共发出涉及乡村振兴领域黄牌15张,累计诫勉谈话2人,调整撤换不适应、不胜任驻村帮扶工作队员44人。

“监督日”机制“管事”,优化乡村振兴发展环境。县纪委监委每月确定重点监督单位和重点监督内容,根据当月工作安排确定“监督日”,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社区)纪检员参与,深入相关单位和基层一线明察暗访,采取个别访谈、集体座谈、查阅会议记录、查阅会计凭证等方式开展监督。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各级纪检监督组织工作职责定位和工作分工,分别明确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和村(社区)纪检员的主要监督对象,紧紧盯住“关键少数”,做到分类监督、精准监督,避免重复监督、多头监督,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今年以来,共对全县103个单位(部门)、11个乡镇、137个村实现监督全覆盖,发现并整改问题167个,党纪政务处分5人,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7个。如,在开展“监督日”工作中,凉伞镇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政府干部姚某某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护林员)收取财物及借款问题,经核,问题属实,给予姚某某记过处分,涉及财物全部退还群众。

“一函四联”机制“保效”,凝聚乡村振兴治理合力。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监督“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其他职能部门监督成果,及时汇总常态化联点督查、县委专项巡察、乡村振兴领域督查、审计督查及相关调研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党组织下发《整改交办函》,开具“病症”清单,点对点提出整改建议和完成时限。县纪委监委将《整改交办函》分为四联:一联交整改单位,督促单位党组织知责明责;二联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核查;三联交整改单位联系县领导,切实加强对交办问题的督促把关;四联交县纪委监委存档留底,并由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今年来,已发放“一函四联”12份,15个问题整改到位,督促完善相关制度3个。(新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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