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网讯 为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进一步加大酒驾醉驾整治力度,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防止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反弹,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行动中,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精心部署,重拳出击,根据辖区内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合理布勤,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民辅警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装备,严格按照“零容忍”的原则,采取定时定点设卡检查,对涉嫌酒驾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7月27日23时58分许,李某结束聚餐后独自驾驶小轿车从铜梁区金悦城小区经金龙大道、广龙路行驶至迎春东路路口时,躲避不及,将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二轮车撞倒在地,车上驾驶员和乘客不同程度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李某身上酒味浓烈,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为2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驾驶员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31日13时许,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定时定点设卡检查过往车辆,肖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铜梁区滨河东路时被民警拦下检查,经现场对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肖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8月9日晚,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铜梁区世纪阳光下行路口设卡现场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20时30分许,吴某驾驶一辆面包车经过时,被民警拦下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吴某的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吴某送往专业机构进行血液检测,若结果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吴某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铜梁警方持续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力度,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95起,其中饮酒驾驶68起,醉酒驾驶27起。
铜梁警方提醒:酒驾醉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守法文明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