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2021年12月25日起,我市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病种纳入试点。
据了解,各地门诊慢特病政策不尽相同且门诊慢特病就医结算较复杂,为有效解决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政策、经办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工作,本次试点纳入了上述5个门诊慢特病病种。
据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参保地已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以进行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首先是备案登记。重庆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咨询电话可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外省市参保人员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第二步即就医结算。参保人员持本人的就医凭证,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规定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目前,重庆试点医疗机构有95家,均可为异地参保人员来渝就医提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查询。(记者 李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