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来源:华龙网 石涛
城乡统筹发展网讯(记者 张程)今(27)日,举行的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学锋通报了相关情况。五年来,河长制在重庆大地全面推行、深化落实,实现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有力推动河流恢复生机、焕发青春,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
张学锋介绍,重庆市上下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推动河流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
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学锋 来源:华龙网 石涛
管河治河由“九龙治水”到“河长主治”
“一河一长”全面覆盖。市委书记、市长以上率下、主动担当,共同担任市级总河长,在全国率先推行落实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双总河长”制。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全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均任市级河流河长。全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分级分段设河长1.75万余名,实现“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覆盖。永川、荣昌等地采取设立河段长、部门河长等方式,探索强化河长制组织体系。
工作机构全面建立。设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河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级副总河长担任,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巡河查河全面落实。市双总河长率先垂范,以暗访随访等方式带头巡查长江、嘉陵江等河流56次,21位市级河长巡河242次,带动全市各级河长通过明查暗访、跨界联合、智能巡查等方式开展巡河288万余人次,统筹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问题5.8万余个。
管河治河由“被动推进”到“主动担当”
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印发《河长制工作规定》,建立河长巡查、河长会议等多项工作机制。印发《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明确河长履职关键环节。在全国率先颁布河长制地方法规《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将河长制实施纳入法治化轨道。
督查考核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一直将河长制实施纳入区县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及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全国率先建立河长民主生活会述职制度,严格落实河长责任追究制度,因河长制工作履职不到位受到约谈、通报、问责的累计1000余人次。
表彰先进激励实干。市政府将河长制纳入督查激励范围,安排资金奖励河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流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区县。启动全市市级示范河流创建工作,市河长办联合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评选“最美河湖卫士”10名,表彰河长制工作先进个人(单位)150个,最美护河员400个、标兵单位50个、最美河流管护集体30个,营造河流管护创先争优良好氛围。
管河治河由“各负其责”到“协同共治”
流域共治。与周边省份各级累计签署相关协议96份,共同推进跨省市河流联防联控。各区县也深化协同联动,共管跨界河流。梁平、长寿、垫江建立龙溪河流域联防共治机制,常态化交叉检查、督促问题整改。沙坪坝、北碚、重庆高新区对梁滩河实施全流域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
部门合治。市双总河长每年签发《河长制工作要点》,重点任务落实到部门,环保、住建、水利、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紧密协作,联合开展非法采砂打击、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行动30余项。
“四长”同治。实行“河长+检察长”,加强对河流管理保护的法律监督。实行“河长+警长”,重拳打击水域乱采、乱排、乱捕等违法行为,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260起,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899起。实行“河长+民间河长”,2.3万余名“河小青”“巾帼护河员”上岗履职。实行“河长+督导长”
管河治河由“末端管控”到“全域统筹”
加强水资源保护。始终紧盯用水、分水、供水、管水等关键环节,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37%和61%,连续四年获得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次。
加强水域岸线管护。全面完成重要河段岸线划界和岸线管理保护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岸线资源,清理整治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利用项目460个,整治河道“清四乱”问题1500余个,整治非法码头173座,取缔、拆解餐饮船舶138艘,累计腾退收回、规范整改岸线153公里。
加强水污染防治。全市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长度较2016年提升3270公里,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6年累计下降率分别达到6.58%和7.95%,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加强水环境治理。城市建成区48段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成为全国首批20个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之一。龙河丰都段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河湖。去年长江干流重庆段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全市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较2016年河长制实施之前提高11.9个百分点。
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流域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营造林2993万亩,退耕还林375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35平方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4.5%。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增殖放流鱼类种苗近1亿尾。
据介绍,璧南河、大溪河、小安溪等河流水质由过去不达标到能稳定保持在III类以上;永川临江河、九龙坡跳蹬河、长寿桃花溪等曾经让人摇头叹息的“黑臭河”,现在成为拍手点赞、驻足流连的“幸福河”;荣昌荣峰河、江津塘河、铜梁玄天湖、开州汉丰湖等一大批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成为远近闻名、打卡自拍的“网红河”。
张学锋说:“当前,全面强化河长制、守护重庆大美河川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全市各级河长以及河流管理保护者,有信心有决心有底气有能力,当好河流健康的“捍卫者”“代言人”,当好守河护河的“领头羊”“排头兵”,朝着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的目标奋斗拼搏,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闻多一点: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典型案例
案例一:九龙坡区聚力水岸同治“唤醒”跳磴河。九龙坡区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精准治岸、融合治景相结合,对境内14公里跳磴河主河道实施综合治理,整治污水排污口168个,关闭散乱污企业550家,整治排污企业416家,河道生态重建6万平方米,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恢复河道生态自净功能。
案例二:江津区从“零和博弈”到“合作共赢”有效治理长冲渔场。江津区按照“生态养殖”、“全面转产”两步走思路,拆除长冲渔场附近房屋231平方米、鱼塘680平方米,收回房屋产权9369平方米、管理用房11380平方米,取得土地、林地使用权1138亩,河道清淤1300米,彻底解决长冲渔场养殖污染问题,出水口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案例三:璧山区严格考核破解壁南河治理难题。璧山区建立河长制“树状图”责任体系,细化分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治责任,把3200余名干部点对点“绑定”到全区1.5万余个污染点源上,河长工作考核排名末位的82名领导干部向区总河长递交书面检讨,6名处级领导干部因水质不达标接受区总河长约谈。
案例四:永川区综合治理临江河流域建设水清岸绿“幸福河”。永川区坚持系统治理、建管并重,污水管网新建231公里,城乡污水处理厂(站)新建30座、提标改造44座,城区河道清淤26.7公里、清漂保洁1013公里,取缔128座水库、6747口山坪塘肥水养殖,临江河等区内3条河流水质由2017年劣Ⅴ类提升到2018年Ⅴ类、2019年IV类、2020年稳定达到Ⅲ类,实现一年一个台阶。2020年永川区河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案例五:铜梁区探索创新“五个一律”治污模式。铜梁区实行肥水养殖一律禁止、畜禽养殖场一律管控、城镇生活污水一律应收尽收、不达标排放工业企业一律限期整治、所有水域一律清漂等5个治污模式,暗访督查28个镇街、18563个点位,督促整改河流污染问题2839个。
案例六:开州区构建五大体系推进汉丰湖治理。开州区实施消落带基塘、林泽、小微湿地、鸟类生境等四大工程,开展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拆除自然保护区建构筑物5.3万平方米,破除砂场硬化面积24.1万平方米,覆土28.1万平方米、复绿复耕20.4万平方米。2020年,带动全区旅游人次达1104万,旅游收入达65亿元,持续释放汉丰湖生态“红利”。
案例七:梁平区统筹“治理”与“发展”促龙溪河“蝶变”。梁平区统筹推进龙溪河“治理”与“发展”,打造形成龙溪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带、乡村振兴示范带、旅游产业示范带,关闭工业企业60余家,整治畜禽养殖场300余家,关停矿井40余座,实现经济加快转型,推动出境水质由劣V类到稳定保持Ⅲ类。“统筹规划精准治理龙溪河流域水环境”典型经验做法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
案例八:垫江县创新管理模式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垫江县以“河长制”为抓手,探索建立由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参与龙溪河管护,抓实河道清漂保洁、精准常态巡河护河、河流电站生态利用、着力保护水生资源等4个方面,收回6000亩天然水域养殖使用权,河面清漂4785吨。
案例九:涪陵区以河长制为引领协同治水与发展。涪陵区推进长江、乌江治理与绿色产业发展,全面关闭沿江矿山、污染企业和非法老旧码头,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培育打造蔺市美心小镇、乌江画廊等一批因治水而兴的绿色产业。
案例十:潼南区创新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潼南区坚持琼江、涪江全流域一体化治理理念,与相关市(区)组建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签署《河长制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治理机制,联合开展交叉巡河40余次,解决跨界污水乱排突出问题20余个,推动跨界河流从“末端治理”“区域治理”向“全域治理”转变。
案例十一:北碚区“以退为主、以建为辅”实现河道岸线源头管控。通过划定、治理、腾退、监管4项举措,实施圈定点位、精准识别、分类处置、试点先行4个步骤,依法拆除非法碎石生产企业4家,取缔非法经营摊位100余户,全区河道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在80%以上。
案例十二:南川区探索将节水护水、规范排放等河长制相关内容融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南川区坚持规则制定充分宣传、村民酝酿、村居试行、乡镇统筹、全区规范“五步走”,提出不浪费、不乱排、不乱扔、不侵占、不捕捞“五不准”要求,执行管理坚持规则互讲、行为互督、困难互助、日常互访、效果互评“五互制”,着力激发群众主动扛起护水责任,处置群众举报涉河涉水问题1000余个,群众涉河涉水不文明行为减少80%以上。
案例十三:綦江区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抓河流治理。綦江区坚持“理顺机制、水岸同治,河长主导、部门齐力,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工作理念,整合各级河长、行业部门、属地政府、社会大众的力量,清理转运綦江河岸160万吨磷石膏渣场,解决永新镇皂角林老乡场污水直排清溪河、通惠街道登瀛社区污水乱排登瀛河、文龙街道五福路生活污水乱排綦江河等突出问题。
案例十四:龙河丰都段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全市唯一全国示范河湖。丰都县建立人大、政协领导担任河流督导长,公安领导担任河道警长的治理模式,实行河流清漂保洁三级网格化管理,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整治岸线42.5公里,拆除建构筑物10万平方米,关闭生猪养殖场69家,补植补造面积2万平方米,打造绿化带30公里、滨河绿道10公里,龙河汇入长江水质总体稳定在Ⅱ类。
案例十五:云阳县推动澎溪河“问题清单”变“满意清单”。云阳县坚持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抓手,拆除拦网面积7.9万平方米,拆除土石方量39万立方米,实施拦藻隔离、“扬水抑藻”和“生态浮岛”等工程,通过加快水体交换、水体纳米曝气等措施,强化水华控制,逐年改善提升澎溪河水质。
案例十六:石柱县建设智慧河长实现河流智能监管。石柱县打造大数据科技平台“石柱智慧河长”,建成智慧河长指挥中心,运用无人机、自动水质检测、视频监控等新技术、新科技,助推河长制工作提质升级,为河长巡河查河治河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