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的老房子出租做民宿,不但屋子翻新了,还变成了手里的活钱儿!合同签了15年,多好的事儿啊!”12月18日,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对庄沟村村民王续章指着自家40多年的老宅子高兴地说。
对庄沟村党总支书记王敏介绍,通过引入第三方租赁建设民宿的方式,村里完成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村集体每年每户获得服务费1000元,农户每年增收2万元。
作为大连市唯一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旅顺口区自2020年12月以来,牢牢把握“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把实现农村“宅改”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建立一套以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规范宅基地管理、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为实现农村宅基地可流转、可抵押贷款、可退出,让农民闲置的资产用起来、活起来,变成财产性收入,旅顺口区坚持制度先行、夯实基础,积极稳慎推进试点各项任务有序展开。
全区制定了宅基地审批制度、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等10项核心制度,同时完善农村宅基地综合整治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用于指导实际操作的制度体系。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区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逐村开展人、地、物等信息录入。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已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证3344宗。聘请律师全程参与,确保宅基地改革程序规范、措施严谨。
宅基地改革关系农民福祉。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旅顺口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坚持民事民办,让村民做主,靠协商解决问题。其中,铁山街道陈家村成立了由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等39名理事构成的“陈家村乡村事务理事会”,群众在政策制定上有话语权,在改革推进上有参与权,在村庄建设上有表决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提升了乡村自治能力。
旅顺口区“宅改”不仅规范了农村宅基地管理,而且与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乡村旅游、特色产业等统筹推进,放大改革的综合效应,带给群众更多获得感。
旅顺口区把宅基地改革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确定多种实现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市场化运作的“宅改”模式,如铁山街道陈家村的“宅改+文旅”模式、水师营街道小南村的“宅改+文旅+研学+乡村振兴学院”模式、水师营街道西沟村的“宅改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双岛湾街道张家村的“宅改+片区开发+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模式。
旅顺口区把宅基地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已完成66个行政村经营资产的折股量化工作,10万多名农民享有股东权利。此外,通过宅基地改革与乡村建设行动相结合,全区95%村庄和用户实现垃圾分类,5条乡村公路完工并顺利通车,建成10个省级、4个市级美丽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