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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法律援助解了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2021-11-11 16:01:46  来源:融媒体中心

“法律援助政策好,上门服务谢党恩。”今年7月,黑溪镇残疾人王某杵着双拐,将一面锦旗交到白钰镳律师手中激动地说:“感谢你们上门为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帮了我大忙!”

这是黔江区法律援助惠民的一个例子。今年以来,全区有1000多人享受了像王某一样的免费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据统计,区法律援助中心共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23件,办结752件,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群众咨询1910人次,累计为受援人减免代理费支出37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16.94万余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27.6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黔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大局稳定的作用。

靠前服务

彰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本质

为做好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做好保民生、保稳定“两保”工作,切实为老百姓解急难、化忧愁。

为认真落实关于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的新规定,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援助力度,同时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向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22万元,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及未成年人扩大法律援助领域,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目前已办结项目案件296件。

区法律援助中心转变法律援助观念,紧扣“法治黔江”“平安黔江”建设,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主动介入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水田乡工作站工作人员接待群众咨询

其中,沙坝乡十字村、西泡村213户村民与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涉案人数多,有群体性上访倾向,社会影响较大。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立即安排律师承办,指导承办律师做好受援人思想稳定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多次出庭参与调解、审理,历时14个月最终成功调处,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党委政府排了忧解了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保障人权

认真落实刑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当前,人们普遍存在一种认识误区,以为法律援助只是办理民事案件,只是为困难群众免费请律师、打官司。其实,维护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也是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工作。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此,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积极配合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其中,在办案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

为推动好两项制度,区法律援助中心落实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今年以来,安排律师到看守所、法院值班108人次,到检察院值班174人次,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498人次,见证签署具结书500余份,办结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案件20件,有效地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主动出击

擦亮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窗口”

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了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规范化的优质服务。

为服务好广大困难群众,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改作风,由坐等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变为主动出击,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干警进村(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校园,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与咨询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当日完结申请流程。

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公示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电话,实行电话预约,对确因身体不便无法前来的特殊人群,安排人员上门受理。

为让群众少跑路,法律援助中心主动缩短法律援助流程,要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日常接待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为法律援助案件代为受理,5日内报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审查指派,减少群众“跑路”次数。同时借助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放宽司法所初审法律援助案件权限,困难群众可向30个镇乡(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就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大力推行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办案、网上答复,初步实现了集援务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审查、监督管理于一体的网上法律援助管理服务。

应援尽援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达100%

今年,黔江区法律援助案件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优良率达100%,无一件不合格案件,无一个当事人投诉,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这几个数据的背后,是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不但追求“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控的结果。

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案卷集中评查,抽选资深律师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同行评查。评查小组根据《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对照案件质量评估表逐项打分,并综合考量办案活动、办案效果、办案效率等因素评定案件质量等次。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按照《黔江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不予发放办案补贴。评查后,区司法局还就评查情况在法律服务行业进行了通报。

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严格办案程序监管,综合运用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方式督促承办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审查指派关,实行案件跟踪管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案件回访工作,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的维护。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法律援助队伍,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记者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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