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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践行“和、活、合”观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探索

2021-09-02 14:44:55  来源:农家科技

作者系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吴正远 曾海霞

重庆市梁平区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针对部分地区“发展环境不够优、资源要素利用不够活、发展方式不够多”等问题,践行“和、活、合”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观,着力营造和谐发展环境,激活资源要素、施行合作合股经营,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引领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拓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2020年,梁平区在全市率先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现正逐步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 竹山镇猎神村利用村民集中居住点建起网红打卡点

一、何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市场化资源配置为核心,产权更为清晰、集体资产底数更为清楚、集体成员资格更为明晰,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采取多种经营模式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形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是相对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而言,一是组织新,是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二是目标新,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三是方式新,采取多种经营模式,避免走“穷庙富方丈”的老路。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各地应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 青山环抱的老鹰窝民宿

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发展环境有待优化。表现为操作不够规范有序,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村级“三驾马车”(指村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等。

2.资源要素利用不够活。表现为“人、地、钱”等资源要素使用率、产出率不够高,各方积极性没完全调动起来。

3.发展形式相对单一。表现为发展思路不够清晰,缺乏创新的思维方式,合作合股经营尚未有效开展起来。

三、梁平区践行“和、活、合”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探索

梁平区地处渝东北,土地面积1892平方千米,总人口9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3万人,辖318个涉农村(社区),农户21.68万户;有耕地117万亩,其中承包耕地面积96万亩。2014年获批入选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了集体产权制度、土地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多项改革任务。

近年来,梁平区结合农村“三变”改革,认真践行“和、活、合”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观,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新模式,拓宽发展路径,取得明显成效。全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从2018年的600余万元增长到3400万元,集体资产从18亿元增长到26亿元;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8210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79元。

▲ 星桥镇两路村以地生财发展集体经济

1.以“和”为贵,做优发展环境。和谐、优良的环境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

坚守原则底线,保障农民利益。坚持党政主导、集体所有、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共发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举旗定向和引领带头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支持农民创新创造,做好规划、选准产业,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子,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侵害农民利益,真正让农民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有序发展。梁平区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的通知》,激发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内在活力,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风险防范机制,加快项目建设,发挥良好效益;加强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实行“政经分离”,明确主体责任。厘清农村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关系,实行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经营事务三分离,村委会不再代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职能,推行职责、人员、账务分开。强化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培养、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头人,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完善村级经营管理、收益分配、风险防范、资产监管、财务监管等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运行。

2.以“活”为要,发掘资源要素。激活盘活“人、地、钱”等资源要素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点。

创新激励机制,激活干部动能。针对农村干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动力不强的问题,允许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较多的村,经村级集体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同意后,可按不超过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利润的25%用于对村“两委”班子进行奖励,其中,村党组织书记(理事长)获得奖励不得超过奖励总额的30%。村专职干部兼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全年领取奖励不得超过全年本职收入。利润越高,提取比例适当降低,直接出租类型的经营应降低利润提取比例。当年收益出现亏损的,严禁举债分配。收益分配方案需经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街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集体统一经营,盘活耕地与宅基地。针对农村无人无力种地现象日益突出的问题,采取 “四步法”(第一步: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委托流转或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方式集合土地统一经营;第二步: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步: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如公开竞争经营、集体直营、企业合营、代耕代种、托管经营;第四步:农户按面积获得出租收益或入股分红),实施“三权分置”,全区建成60余万亩高标准农田。星桥镇对经过高标准建设后的2700余亩土地经营权实行公开竞标,27位种粮大户参与“抢地”,其中4位以每亩每年支付450元租金、60元服务费(可作为集体经济收入)的价格中标。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改革试点和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采取闲置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有偿退出、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承接和原址因地制宜利用、通过规划适度位移后利用、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利用等四种方式稳慎盘活利用闲置农村宅基地。全区共有254户农户自愿退出闲置宅基地53540平方米,用以建设发展梦溪恬园、谭家院子、碗米、唐家坡印象等具有影响力的民宿,保证农户、集体和社会资本三方共同受益。

完善项目,用活财政资金。重点完善财政扶持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拨付管理。项目批复下达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直拨到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拨到项目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公账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建设内容和程序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开支应取得合法发票。项目完成后,申请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或区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股权投资等资产,按照市场价值纳入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工建设或未按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完全实施的,由主管部门按程序收回项目资金或未实施部分资金,调整给其他扶持对象。

3.以“合”为本,拓展发展路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内部成员之间以及对外开展合作、合股经营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本质。

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联合,成立区级经管公司。由全区318个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合作成立归口区农业农村委管理、性质为集体企业的区级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公司,实行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公司主要开展村集体资金账户后台服务、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提升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闲置宅基地收储管理,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用活闲置地票资金,至少增加5%利息收入;统筹区级层面涉及村级集体经济及相关联项目的规划、申报、立项、实施和运营管理,整合涉农资金投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除部分指定项目收益只能由参与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外,经管公司所有的收益归全体入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作,搭建专业合作平台。集体经济组织在整合内部人力、土地、环境、消费、金融等资源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土地(含宅基地)股份、综合服务、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旅游、资金互助、消费等类型的合作社或公司,搭建起合作平台和载体,将这些资源转化为市场优势,促进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就地充分就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用地、用工、融资、消费等成本,并通过适当收取组织服务费的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金带镇仁和村统一组织村民到辖区内的数谷农场、桂香天地从事农业生产、绿化保洁、安全保卫等服务,收取劳务服务费。

集体经济组织对外合作,合股经营共享收益。稳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公司+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发展模式,完善集体内部股份合作机制,创新集体混合经营机制,深化涉农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大力推行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租赁经营型、项目拉动型五种发展模式,激活农村人、地、钱、环境等资源要素,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重庆市梁平区老鹰窝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流转竹山镇猎神村37户6000余平方米闲置住房和宅基地,对地面建筑物进行一次性补偿,宅基地原址新建民宿体验区,群众可在其中务工或者参与管理。由此盘活了猎神村闲置土地200余亩、闲置山林1000余亩。

《农家科技》(2021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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