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在铜梁城区明月广场联合开展禁用渔具销毁活动。
活动现场展示了2020年以来农业执法人员在天然水域收缴的部分非法禁用渔具,包括电瓶、逆变器、视频竿等禁用渔具262件,皮划艇、下水裤等辅助装备7件。同时,现场为群众开展“十年禁渔”政策宣传,发放“十年禁渔”宣传资料1500份,发放禁渔宣传袋500个。最后,对禁用渔具进行了现场销毁,并联系回收公司对拆解残留物进行了回收处置。
“今天我们联合开展销毁禁用渔具活动,目的是让广大市民了解哪些是属于禁用渔具,一起参与禁渔护鱼行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队长肖遥说,“十年禁渔”是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禁止进行一切生产性捕捞作业,禁止使用电、毒、炸等行为进行捕捞。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游钓,其余时间可以采用一人、一竿、一线、一钩进行娱乐性游钓。(记者 李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