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印发《“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在全区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据悉,我区将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促进“结对子”乡村全面发展,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覆盖乡村,智能法律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初步形成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活动通过加强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突出“三类”服务对象、创新“三办”工作方法、推广“三项”精准服务,保障乡村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00+100律所党支部结对”活动等,促进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乡村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发挥监狱戒毒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提高农村籍服刑在矫人员教育矫治质量、加强农村禁毒宣传教育、加大定点驻村对口支持力度。(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