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榆林首次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
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比例首次实现双百,较“十二五”末提高53个百分点;
榆林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较“十二五”末分别削减10.47%、15.56%、25.9%、24.2%……
“十三五”以来,陕西省榆林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环境安全为重点,以环境执法、环境监测为手段,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铺就生态和谐的幸福底色。
榆林市河滨公园。资料图片
打好“三大攻坚战”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榆林市多措并举保卫“榆林蓝”,累计拆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741台,完成中心城区煤改热112万平方米、煤改气2万户、煤改电6000余户,年减散煤约7万吨。完成中心城区13条主干道智能降尘抑霾系统建设和160宗政府储备地扬尘治理,158处建筑工地全部落实“6个100%”。新建投运铁路专用线5条,淘汰各类高排放车辆263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挂牌1万多台。
重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断面综合整治。榆林市累计治理直排口936个,新建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4座,扩建4座,提标改造11座。全面消除了榆林中心城区黑臭水体,被财政部、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确定为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累计整治饮用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24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100%。对窟野河温家川等4个国考断面开展专项整治,2985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管控。
强化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督促榆林市201家土壤污染重点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开展隐患排查和编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并对140家发放排污许可证。
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红碱淖25个问题点位全部整改完成,无定河自然保护区问题点位整改156个。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完成695家重点产废企业和21家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申报登记,新增危废收集处置能力70万吨,安全转移危废25.6万吨。
榆溪河生态长廊。资料图片
完善体制建设 夯实治理基础
榆林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为统领,配套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出台《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无定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等地方法规。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多次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调研和座谈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近年来,榆林市累计投入1.8亿元建成“空天地”一体化大气综合指挥平台,分析及预警能力位居西北地区前列。建成8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1套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自动分析站,1套颗粒物组分分析站,配备2辆常规六参数监测车、1辆VOCs监测车、1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建成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7座,形成38个断面、25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水环境监测网络,为推动水环境改善提供了重要支撑。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确定5767家排污单位形成固定污染源管理清单,基本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奠定基础。
榆林街心绿化。资料图片
严格执法监管 补齐生态短板
为全力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榆林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3788人次,检查企业4428家。2020年,先后开展了13个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在全国黄河流域排污口青海源头排查工作中,榆林市3名工作人员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指导企业先后举行5次大型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3起,有效保障了全市环境安全。
在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0个具体问题及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榆林市已全部完成整改。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42台违建锅炉和城市建成区193台高污染锅炉全部清零。圆满完成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420起信访案件查办。开展榆林市委环保专项督察,有力推动了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
同时,榆林市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入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了“前台集中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管理模式,切实让群众办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只跑一次”。针对项目建设总量问题,榆林市通过深挖2200多个项目潜力,基本解决了5大集群项目总量问题,助力榆林高端能化基地建设。(作者:闫景 王文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