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讲人:
杨湛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博士
核心摘要:
“你要为我报仇!要继承我的遗志为党的事业奋斗到底。”这是傅烈烈士写给妻子陈才用的诀别信。
1928年3月9日,中共四川省委在重庆城内兴隆巷8号秘密开会时,不幸被敌人发觉,包括时任四川省委书记傅烈在内的11人被捕。史称“兴隆巷事件”。傅烈在狱中写下的这封信,反映出他与妻子之间的爱情是建立在志同道合的信仰之上的。
傅烈、陈才用夫妻二人人生经历悲壮曲折,恋情动人心魄。他们对革命坚定不移、对爱情忠贞不渝,本期《百年百篇 留声复兴之路》带你走进这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原文:
为党的事业奋斗到底
(1928年3月或4月)
傅 烈
我死了,你不要忘记我是怎样死的。你要为我报仇!要继承我底(的)遗志为党的事业奋斗到底。
资料来源:原文《狱中给妻子的信》,选自《革命烈士书信》,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