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红包”嘉宾: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蒋建国
“红包”内容:深化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报告原文: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采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医疗保障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备受老百姓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蒋建国表示,我市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按照相关国家政策严格执行,把老百姓关切的民生福祉落实到位。
西南五省市实现跨省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蒋建国介绍,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方面,不少重庆市民已体验过“串门”看病的方便。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末,重庆参保人在四川就医累计备案11.54万人,住院结算9.42万人次;四川参保人在重庆就医累计备案23.88万人,住院结算16.3万人次。此外,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也实现跨省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今年,市医保局还将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同步推进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和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两项工作,统筹联动、平稳过渡,确保群众受益。
针对不同疾病人群病种特点,精准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病、国家谈判药品门诊保障、个人账户、日间手术等多方位保障机制,进一步缓解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今年,我们还将贯彻落实好我市药品交易实施意见,形成全市统一规范的药品招采体系。加快四省市医用耗材及五省市药品联合带量采购落地,加大区域间省级联盟采购,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蒋建国说。
11个区县开展深化“两病”用药保障试点
蒋建国还特别提到重庆对高血压、糖尿病两种常见慢性病用药保障的落实。
据了解,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选定了11个具有代表性的区县在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开展了深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试点工作,分别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试点。
其中,按项目付费对于“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费用实现“医药”分离,分别支付。“两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诊查费、检验检查费等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两病”患者在基础费用段使用控制血压或血糖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其报销比例均提高至100%。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按人头付费方面,参保人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药品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签约服务人数,高血压、糖尿病分别按30元/人/月、70元/人/月的人头标准支付给签约医疗机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约160万人获得高血压、糖尿病特病资格(含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试点成效明显,医疗机构和参保群众均表示满意,社会反响良好。
扩大“两病”用药保障人群覆盖面
蒋建国介绍,为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我市调整了诊断准入条件:将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且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患者均纳入保障范围,扩大“两病”用药保障人群的覆盖面。同时,将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城乡居民“两病”参保患者纳入“两病”用药保障管理范围。为扩大诊断机构简化确认流程,将“两病”诊断机构下放到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此外,通过“两病”药品带量采购、电子医保凭证推广使用,以及健康管理、基金监管等工作的协调推进,最大限度方便参保患者。
“在试点开展期间,我市强化了对试点区县的业务指导和情况收集,现在已按计划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论证,并组织有关区县进行讨论,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蒋建国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