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极易因爆胎、侧翻、自燃、刹车失控等情况而引发交通事故,为了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1月7日,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时,查获一起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30分许,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经过铜梁区西河镇与安溪镇交界路口,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对其例行检查,发现其存在超载问题,于是将驾驶员张某和车辆一同带往铜梁区桐梓园超限监测站对车辆进行称重。民警介绍,该车总质量为31000kg、核定载质量为15925kg,实际在检测站过称总质量为49440kg,超载1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张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予以扣6分罚款500的处罚,并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场监督驾驶员进行了卸载,对其进行了教育。驾驶员张某表示以后不再超载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警方提醒,货运车辆违法超载风险高、危害大,驾驶员切不可追求眼前利益,铤而走险。(彭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