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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2020-12-21 10:21:43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近日,记者从区级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精神,黔江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本次排查工作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行业部门主管、乡镇街道落实”,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据介绍,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摸底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整治三个阶段。摸底排查阶段,由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在2021年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重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在202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农村房屋全面摸底排查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在重点整治阶段,各乡镇街道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必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治,力争202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在全面整治阶段,区级有关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据介绍,为落实本项工作,黔江区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区住房城乡建委设办公室,落实“区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同时,强化督促指导和宣传引导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区级部门对工作进度滞后的乡镇街道进行督促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并成立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劝导工作小组,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记者 王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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